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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宣城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宣城市分介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宣城市分行,是全市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成立于1996年,位于宣州区中山西路235号,内设10个部室,下辖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泾县、旌德县、绩溪县7个支行。主要办理粮棉油购销储贷款;粮棉油加工企业贷款和农、林、牧、副、渔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农村路网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土地整治贷款、土地流转贷款、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县域城镇建设贷款、整体城镇化建设贷款、县域公共基础设施贷款、棚户区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等);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及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近年来,农发行宣城市分行始终坚持“政府的银行,支农的银行,现代化的银行”职能定位,秉持“执行政府意志,服务‘三农’需求,遵循银行规律”的工作要求,在市、县(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积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为我市地方建设继续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0563-3019662

地址:宣城市中山西路235号


农发行产品介绍

一、主要投向

(一)政策指令性贷款

主要贷款品种为:中央储备粮油贷款、粮食最低收购价贷款、国家临储粮、油贷款、地方储备粮油和地方调控粮油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可以办理多次展期。贷款利率按照农发总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二)政策指导性贷款

1.水利建设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项目。包括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过桥贷款,目前宣城有2个项目,分别为:牛岭水库项目和港口湾灌区工程项目。

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20年,特殊的最长可放宽到25年。

2.棚户区改造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为解决纳入国家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城中村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和城市规划范围外的重点镇棚户区改造,以及列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用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安置住房筹集、货币补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贷款期限规定: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25年

3.农村路网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涉农公路、县域城镇道路、水路等。涉农公路主要指连接城市与县域、县域与县域的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县域内通乡通村的乡道和村道。要求须是纳入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项目,也包括已纳入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未完工项目,不支持高速公路和地级市(含)以上城市市区道路建设项目。

贷款期限规定: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4.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城乡一体化项目和两区同建(新型城镇生活居住区、产业园区)项目。主要用于项目区域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过程中的开发建设资金需要,包括基本人居环境、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产业支撑等三个方面。具体包括:1、安置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2、供水、供热、燃气、路网、电网、信息网等公共设施建设;3、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场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4、污水、垃圾处理、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5、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安置房和产业园区“七通一平”配套设施建设;7、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和整理;8、整体城镇化的其他相关建设内容。

贷款期限规定:最长不超过20年。

5.县域公共基础设施贷款

贷款支持范围:支持县域范围内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主要包括1、水、电、路、气、热等基础设施建设;2、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场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3、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4、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生活环境整治、水生态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 5、农村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工程;6、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7、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8、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其他相关建设内容。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

贷款支持范围:用于解决城市规划范围外乡镇区域内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用于支持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村庄环境整治、宜居乡村建设等。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7.易地扶贫搬迁贷款

贷款支持范围: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或购买)以及与易地扶贫搬迁直接相关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及整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费用等。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项目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增加耕地数量、提升农田质量、推动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产力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也可用于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大生态工程等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9.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项目

贷款支持范围:以政府主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龙头加工企业为主的从事农村土地流转确权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自营性贷款

贷款支持范围:支持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资金需求。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一般采取担保贷款方式。